2017年12月4日,我们迎来了第四个国家宪法日。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,将现行宪法通过、公布、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2015年7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《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》,正式确立宪法宣誓制度。铿锵誓言,表达的是对法治的尊重,更是守护公平正义、强化责任担当的郑重承诺。现在让我们一起走进无锡两级法院宣誓现场~

无锡两级法院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,宣誓台上摆放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场内气氛庄严隆重。4日上午10时15分,仪式开始,全体起立,集体唱国歌。各法院主要领导领誓,全体宣誓人跟诵,“我宣誓: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宪法权威,履行法定职责,忠于祖国、忠于人民,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,接受人民监督,为建设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!”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,右手举拳,领诵誓词。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,举起右拳,跟诵誓词。法官们纷纷表示,在这样一个神圣而庄严的时刻进行宣誓,增强了自己的职业使命感、责任感和荣誉感。法官们将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忠实履职,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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